東方鉭業: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發布時間:2019-04-20 08:00:00
法律意見書

                        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

                  關于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興業書字(2019)第073號

  致: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及《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
  票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等的相關規定及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要求,寧夏興
  業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劉慶國、石薇律
  師出席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下稱“本次大會”),并就大會相
  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對本次大會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
  行了審查,查閱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必須查閱的文件,
  并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驗證。

      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隨本次大會決議一起予以公告,并
  依法對本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
  供的有關文件和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和召集人的資格

      經本所律師查驗,本次大會由公司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召開,召開本次大會的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分別于2018年3月26日、4
  月16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廣場東街219號寧夏建材大廈8層、11層  郵編:750001    電話:0951-3905666      第1頁  共5頁

                                                                        法律意見書

  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刊登。提請本次股東
  大會審議的議案為:

      1、關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2、關于公司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關于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4、關于公司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關于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6、關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上述審議的議案內容詳見上述審議的議案內容詳見2019年3月26
  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
  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刊登的公司七屆十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
  告及公司七屆九次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的內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董事會提交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符合《公司
  法》的有關規定,并已在本次大會的通知公告及提示性公告中列明。
      本次大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姜濱先生
  主持,會議按照公告的召開時間、召開地點、參加會議的方式和《公
  司章程》規定的召開程序進行。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本次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及公司關于召開本次大會
  的通知,出席本次大會的人員包括:

      1、截至2019年4月15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2、符合上述條件的股東所委托的代理人。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廣場東街219號寧夏建材大廈8層、11層  郵編:750001    電話:0951-3905666      第2頁  共5頁

                                                                        法律意見書

      3、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4、公司聘請的律師。

      經本所律師核查,出席本次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
  名,代表股份數202,170,3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5.86%。

      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統計結果,參加本次大會
  網絡投票的股東7人,代表股份數3,010,676股,占公司總股份數
  的0.68%。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

      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的資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權對本次大會的議案進行審議、表
  決。其他出席人員資格合法。

      三、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方式及表決結果

      本次大會同時采取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表決方式。

      1、出席本次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以記名投票方式對公告中列明的
  審議事項進行了表決。

      2、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
  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網絡投票
  時間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
  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4月19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
  的時間為2019年4月18日15:00至2019年4月19日15:00期間的
  任意時間。

      公司部分股東通過網絡投票平臺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進行了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廣場東街219號寧夏建材大廈8層、11層  郵編:750001    電話:0951-3905666      第3頁  共5頁

                                                                        法律意見書

  網絡投票。網絡投票結束后,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貴公司提供了
  本次網絡投票的表決統計結果。

      經統計,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或其委托代理人12人,共代表公司
  股份205,180,97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6.54%。

      經核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議案1-5均以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
  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決票的99.95%獲得通過;議案6為關
  聯交易,以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決票
  的97.22%獲得通過,關聯股東中色(寧夏)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回避表
  決。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
  集人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方式和表決結
  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
  有效。

      (以下無正文)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廣場東街219號寧夏建材大廈8層、11層  郵編:750001    電話:0951-3905666      第4頁  共5頁

                                                                        法律意見書

  (此頁無正文,為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關于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簽字頁。)

                                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柳向陽

                                律師    劉慶國

                                        石  薇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廣場東街219號寧夏建材大廈8層、11層  郵編:750001    電話:0951-3905666      第5頁  共5頁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相關閱讀:
發布
驗證碼:
狠狠看穞片色欲天天|欧美猛交喷潮在线播放|日日躁夜夜躁狠狠躁超碰97|国产亚洲精品美女久久久m|成年女人喷潮毛片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