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星能源: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證券代碼:000862 證券簡稱:銀星能源 公告編號:2019-0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18年,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公司經營管理的監督,嚴格審閱公司財務報告,對公司董事會和經理層履行職責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充分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在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切實有效地積極維護公司、股東及員工的合法權益?,F就公司監事會2018年度的工作報告如下: 一、報告期內監事會會議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召開了六次監事會會議。 (一)2018年3月1日,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3月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 (二)2018年3月20日,七屆六次監事會召開,審議通過了以下14個議案 1.公司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2.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3.關于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4.關于公司內審工作情況報告的議案; 5.關于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6.關于部分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7.關于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8.關于增加2017年度關聯交易的議案; 9.關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的議案; 10.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貸款風險評估報告的議案; 11.關于與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續簽《金融服務協議》議案; 12.關于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風險處置預案; 13.關于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14.關于全資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3月22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 (三)2018年4月19日,七屆七次監事會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4月23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 (四)2018年8月12日,七屆八次監事會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以下6個議案 1.審議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2.審議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風險評估報告的議案; 3.關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4.關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5.關于控股子公司為公司流動資金借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6.關于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8月14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 (五)2018年9月12日,第七屆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以下2個議案 1.關于現金收購風電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2.關于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9月13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 (六)2018年10月24日,七屆九次監事會召開,審議通過了以下5個議案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2.關于向控股股東申請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3.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4.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5.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次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8年10月26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 二、報告期內,公司監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歷次股東大會和董事會。 三、監事會對公司2018年有關事項發表的意見 (一)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認真執行股東大會的各項決議,運作規范,決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會在公司重大問題決策上維護公司和股東根本利益。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2018年工作中,認真謹慎、勤勉盡責、廉潔自律,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報告期內監事會未發現董事、經理班子成員在履行職務行為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損于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 (二)檢查公司財務情況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監事會認為:該審計報告真實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公司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場原則,報告期內未發現存在關聯交易不公平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無 內幕交易行為。 (四)2018年度,公司計提各項減值準備的依據充分,符合有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處理方法得當。 (五)公司監事會已經審閱了董事會出具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無異議。 過去的一年里,公司監事會的工作得到了廣大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支持,2019年公司監事會將繼續本著對公司、股東、員工利益負責的態度,認真行使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賦予的職權,強化監督職能,履行好監事會的職責,促進公司的健康、規范發展。 特此公告。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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