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星能源:七屆十次監事會決議暨對公司相關事項的審核意見公告
證券代碼:000862 證券簡稱:銀星能源 公告編號:2019-01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3月4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召開七屆十次監事會會議的通知。本次會議于2019年3月15日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的監事3人,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2人,授權委托1人(監事師陽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權委托監事趙靜女士代為表決),本次會議由監事趙靜女士主持,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內審工作情況報告的議案》。 根據寧夏證監局寧證監發〔2015〕25號《關于督促轄區上市公司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預防公司管理過程中的漏洞和舞弊、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率,幫助企業實現經營目標,公司審計部對2018年的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實施了全面測試,并完成了公司下達的各類專項審計及內部核查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2018年度內審工作情況報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為了更加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資產和經營狀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對已有跡象表明發生減值的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據此在公司及各子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372.09萬元,在合并財務報表進行抵消后,上述因素減少公司2018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10.65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補充2018年度關聯交易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根據公司2018年生產經營和最終審計結果,需補充日常關 聯交易367.99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補充2018年度關聯交易計劃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八)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預計2019年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為20,596萬元,其中:向關聯方銷售產品、商品的關聯交易金額為800萬元;購買原材料的關聯交易金額為4,910萬元;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金額為13,780萬元;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金額為1,106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九)審議通過了《關于托管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有陜西省地方電力定邊能源有限公司49%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為了繼續履行控股股東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能源)關于消除同業競爭的承諾,經與寧夏能源協商,作 為過渡性措施,寧夏能源擬將所持陜西省地方電力定邊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定邊能源公司)49%股權委托公司管理,并簽署《股權托管協議》。公司同意接受對定邊能源公司49%股權實施托管并依法行使受托權利。雙方約定委托管理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公司成功受讓定邊能源公司49%股權并完成股權交割之日止。 在托管期間,因股權托管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委托方依法承擔,公司不承擔也不收取任何費用。托管費用的支付標準為8000元/月,寧夏能源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按季度向公司支付托管費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托管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有陜西省地方電力定邊能源有限公司49%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為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周轉所需資金,公司擬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新增流動資金借款50,000萬元,其中短期借款(1年以內)金額30,000萬元,中長期借款(3-5年)金額20,000萬元,借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檔次人民幣貸款 基準利率。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向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一)審議通過了審議通過《關于向控股股東申請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擬通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向控股股東寧夏能源申請委托貸款10,000萬元,以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周轉所需資金。期限擬定為12個月以內,借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按季結息。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向控股股東申請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貸款風險評估報告》,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的風險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了天職業字〔2019〕12683《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12月31日風險評估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貸款風險評估報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三)審議通過了《關于與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續簽 <金融服務協議> 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擬與中鋁財務公司續簽《金融服務協議》,由中鋁財務公司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貸款、結算及其他金融服務。協議期限三年,在協議有效期內,日最高存款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元。日綜合授信余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伍億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與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續簽金融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風險處置預案》。 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時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風險,保證資金的流動性、盈利性,公司制訂了關于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風險處置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的風險處置預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五)審議通過了《關于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說明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說明》、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XYZH/2019YCA20029)、獨立財務顧問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六)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擔保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因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公司擬向中國銀行吳忠分行申請10,000萬元人民幣流動資金借款,該筆綜合授信擬由全資子公 司內蒙古阿拉善銀星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為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年。 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寧夏銀儀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擬向寧夏銀行光華支行申請10,000萬元人民幣流動資金借款,該筆流動資金借款擬由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1-3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七)審議通過了《關于關于選舉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選舉趙靜女士(簡歷附后)擔任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主席。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八)審議通過了《關于更換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監事會于近日收到監事會主席師陽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師陽先生因工作調整,申請辭去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會主席、監事職務。經控股股東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公司監事會同意提名趙彥鋒先生(簡歷附后)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履行選舉程序。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更換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公司監事會認為 (一)作為公司的監事會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68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宜(2019年1月16日修訂)》的相關要求,現就本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發表如下書面意見: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宜(2019年1月16日修訂)》等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表如下審核意見: 1.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遵循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了覆蓋公司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了公司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完整,保證了公司內部控制重點活動的執行及監督充分有效。 3.2018年,公司不存在違反財政部、中國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真實、準確,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三)監事會對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意見: 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依據充分,計提后能夠公允、客觀、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資產狀況;董事會審議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監事會同意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 特此公告。 附件:1.趙靜女士個人簡歷 2.趙彥鋒先生的個人簡歷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會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 趙靜女士個人簡歷 趙靜,女,1969年6月出生,大學學歷,高級會計師。歷任寧夏大壩發電廠財務科會計;寧夏電力設計院財務科主管會計;寧夏發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資金專責;寧夏寧電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主任;寧夏寧電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總會計師;寧夏銀儀電力設備檢修安裝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委委員;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副主任、主任,現任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專員、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監事會主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5條的規定,趙靜女士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關系。經核實,趙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責任主體和失信懲戒對象。 附件2 趙彥鋒先生的個人簡歷 趙彥鋒先生,男,1980年5月生,學士,中級經濟師,歷任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高級主管,現任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風險防控主管。趙彥鋒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亦不存在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5條的規定,趙彥鋒先生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經核實,趙彥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責任主體和失信懲戒對象。 金融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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