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能股份: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18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定期現場檢查報告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江西贛能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定期現場檢查報告 保薦機構名稱: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薦公司名稱:贛能股份(000899) 保薦代表人姓名:喬緒德 聯系電話:010-85556366 保薦代表人姓名:謝金印 聯系電話:010-85556366 現場檢查人員姓名:喬緒德、謝金印 現場檢查對應期間:2018年1月-12月 現場檢查時間: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5日 一、現場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意見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適用 現場檢查手段:現場查閱、訪談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備、合規 是 2.公司章程和三會規則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是 3.三會會議記錄是否完整,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及會議內是 容等要件是否齊備,會議資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會會議決議是否由出席會議的相關人員簽名確認 是 5.公司董監高是否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關業務規則履行職責 6.公司董監高如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履行了相應程序和信息是 披露義務 7.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如發生變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適用 應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8.公司人員、資產、財務、機構、業務等方面是否獨立 是 9.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業競爭 是 (二)內部控制 現場檢查手段:現場檢查、訪談 1.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是 (如適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并設立內部 不適用 審計部門(如適用) 3.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是否合規(如適用)是 4.審計委員會是否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審議內部審計 不適用 部門提交的工作計劃和報告等(如適用) 5.審計委員會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一次內部審計工 不適用 作進度、質量及發現的重大問題等(如適用) 6.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一次內部 審計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等是 (如適用) 7.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是 況進行一次審計(如適用) 8.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前二個月內向審計 不適用 委員會提交次一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如適用) 9.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向審計 不適用 委員會提交年度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如適用) 10.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年向審計委員會提交一次內部是 控制評價報告(如適用) 11.從事風險投資、委托理財、套期保值業務等事項是否建立 不適用 了完備、合規的內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告、現場檢查、訪談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內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項是否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取得重要進展 否 4.是否不存在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是 5.重大信息的傳遞、披露流程、保密情況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是否及時在本所互動易網站刊載 是 (四)保護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現場檢查、訪談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直接或是 者間接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的制度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的情形 3.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是否合規且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是 務 4.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是 6.對外擔保審議程序是否合規且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不適用 7.被擔保方是否不存在財務狀況惡化、到期不清償被擔保債 不適用 務等情形 8.被擔保債務到期后如繼續提供擔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應 不適用 的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 (五)募集資金使用 現場檢查手段:現場檢查、訪談 1.是否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一個月內簽訂三方監管協議 是 2.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是否有效執行 是 3.募集資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違規進行委托理財等情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審議程序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暫時是 補充流動資金、置換預先投入、改變實施地點等情形 5.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 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或者使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或 不適用 者償還銀行貸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諾期間進行風險投資 6.募集資金使用與已披露情況是否一致,項目進度、投資效 否 益是否與招股說明書等相符 7.募集資金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風險 是 (六)業績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告、查閱財務報表、訪談 1.業績是否存在大幅波動的情況 是 2.業績大幅波動是否存在合理解釋 是 3.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公司業績是否不存在明顯異常 是 (七)公司及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訪談、核對相關承諾履行情況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關承諾 是 2.公司股東是否完全履行了相關承諾 是 (八)其他重要事項 現場檢查手段:現場檢查、訪談 1.是否完全執行了現金分紅制度,并如實披露 是 2.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是否合法合規,并如實披露 不適用 3.大額資金往來是否具有真實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資或者重大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變化或是 者風險 5.公司生產經營環境是否不存在重大變化或者風險 是 6.前期監管機構和保薦機構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是否已按相是 關要求予以整改 二、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說明 保薦機構在現場檢查過程中了解到:公司與中國電建集團江西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簽訂《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電建集團江西省電力設計院合作框架協議》, 為提升豐城電廠三期擴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造價管控,雙方擬在豐城電廠三期擴建項目的技術咨詢、設計優化、設備調試等方面開展合作,提升豐城電廠三期項目復工工作效率。保薦機構提請公司做好豐城電廠三期項目后續復工工作,并根據項目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西贛能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定期現場檢查報告》的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喬緒德 謝金印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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