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相關規定,作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對公司董事會換屆的獨立意見 經會前認真審查陳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林曉峰先生、楊國強先生、陳琛女士、張學斌先生、李青原先生、杜正春先生和王禮偉先生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并了解其相關情況,未發現有《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擔任董事、獨立董事的情形;未發現其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認為證券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未發現其存在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處罰和懲戒的情況,上述各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均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本次董事會換屆的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討論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同意提名陳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林曉峰先生、楊國強先生、陳琛女士和張學斌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李青原先生、杜正春先生和王禮偉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此頁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馮東 李青原 郭寶平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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