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95:國電電力公司債券“12國電02”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
股票代碼:600795股票簡稱:國電電力 編號:臨2019-36 債券代碼:122152債券簡稱:12國電02 債券代碼:122493債券簡稱:14國電03 債券代碼:143642債券簡稱:18國電01 債券代碼:143662債券簡稱:18國電02 債券代碼:143716債券簡稱:18國電03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債券“12國電02”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兌付債權登記日:2019年6月14日 債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6月17日 兌付資金發放日:2019年6月17日 摘牌日:2019年6月17日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7年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9年6月17日開始支付2018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間的利息(最后一個年度)和本期債券的本金,為保證還本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7年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簡稱“12國電02”,代碼122152。 3.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總額:人民幣10億元。 5.債券期限:7年期。 6.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756號)文核準。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8.債券利率:4.75%,在存續期內固定不變。 9.計息期限: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4日。 10.起息日:2012年6月15日。 11.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12.兌付日:2019年6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息),本期債券實際兌付日為2019年6月17日。 13.擔保人及擔保方式:無擔保。 14.信用等級及資信評級機構:2019年5月14日,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維持“AAA”,評級展望維持“穩定”,“12國電02”的信用等級維持“AAA”。 15.債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時間和地點:2012年7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兌付方案 根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4.75%,每10張“12國電02”(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7.50元(含稅), 兌付本金為人民幣1,000元。 三、兌付債權登記日及兌付日 1.兌付債權登記日:2019年6月14日 2.債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6月17日 3.兌付資金發放日:2019年6月17日 4.摘牌日:2019年6月17日 四、兌付對象 本次兌付對象為截止2019年6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2國電02”持有人。 五、兌付、兌息辦法 1.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付、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本金、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本金、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本金、利息。 六、關于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公司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每10張“12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38.00元(稅后)。本期公司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 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于持有本期公司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10張“12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47.50元(含稅)。 3.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境外機構,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發布的《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10張“12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47.50元。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七、本期債券本息兌付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樓 法定代表人:喬保平 聯系人:王通 電話:010-58685119 傳真:010-64829902 2.保薦人及聯席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系人:張登 電話:010-50838966 傳真:010-57601880 3.聯席主承銷商: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2、15層 法定代表人:錢于軍 電話:010-58328888 傳真:010-58328954 4.聯席主承銷商: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6-17層 法定代表人:曹宏 電話:0755-83516072 傳真:0755-83516244 5.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系人:徐瑛 聯系電話: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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