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公司債券“18國電02”2019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碼:600795股票簡稱:國電電力 編號:臨2019-35 債券代碼:122152債券簡稱:12國電02 債券代碼:122493債券簡稱:14國電03 債券代碼:143642債券簡稱:18國電01 債券代碼:143662債券簡稱:18國電02 債券代碼:143716債券簡稱:18國電03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債券“18國電02”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9年6月4日 債券付息日:2019年6月5日 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6月5日發行的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面向合格投資者)(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9年6月5日開始支付自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面向合格投資者)(第二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簡稱“18國電02”,代碼143662。 3.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4.發行總額:人民幣25億元。 5.債券期限:3年期。 6.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2018號)文核準。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債券登記機構開立的托管賬戶登記托管。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8.債券利率:4.72%,在存續期內固定不變。 9.計息期限:自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 10.起息日:2018年6月5日。 11.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12.兌付日:2021年6月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息)。 13.擔保人及擔保方式:無擔保。 14.信用等級及資信評級機構:2019年5月14日,經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信用評級委員會審定,維持公司主體信用等級“AAA”,評級展望為“穩定”,維持“18國電02”信用等級為“AAA”。 15.債券受托管理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6.上市時間和地點: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面向合格投資者)(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18國電02”的票面利率為4.72%,每10張“18國電02”(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 為人民幣47.20元(含稅)。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每10張“18國電02”(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37.76元;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每10張“18國電02”(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7.20元。 三、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1.債權登記日:2019年6月4日。 2.債券付息日:2019年6月5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9年6月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8國電02”持有人。 五、付息辦法 1.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公司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每10張“18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37.76元(稅后)。本期公司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 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于持有本期公司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10張“18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47.20元(含稅)。 3.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境外機構,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發布的《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10張“18國電02”(面值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47.20元。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 1.發行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安園19號樓 法定代表人:喬保平 聯系人:王通 聯系電話:010-58685119 2.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中心廣場香港中旅大廈第五層(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劉曉丹 聯系人:馮博、于思宇 聯系電話:010-56839300 3.聯席主承銷商: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北京英藍國際金融中心十八層1807-1819室 法定代表人:朱寒松 聯系人:林青 聯系電話:010-66273333 4.聯席主承銷商: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樓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學 聯系人:譚靜遠、宋岱宸 聯系電話:021-20336000 5.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系人:聶燕 電話:021-38874800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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