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獨立董事關于終止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意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終止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我們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經審議,我們認為: 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2017年1月4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發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披露后,雙方積極推進本項交易的實施,但在推進工作中遇到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及公司產業調整等困難,經公司審慎決定并與交易對方協商一致,決定終止本次交易。本次董事會嚴格履行了獨立董事事前認可、關聯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終止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終止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終止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的簽字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劉兆年: 宋建波: 周利國: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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