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6:澳柯瑪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8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8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2018年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計委員會”)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認真開展各項工作?,F將2018年度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審計委員會由2名獨立董事及1名董事組成,分別為獨立董事王愛華女士、吳尚杰先生及董事徐玉翠女士。以上成員均具有勝任審計委員會工作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商業經驗。其中,王愛華女士為會計專業人士,并擔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二、審計委員會會議召開情況 2018年審計委員會共召開了3次會議,各位委員均親自出席。具體如下: 1、2018年4月25日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本次會議主要內容:審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同意將其提交公司七屆八次董事會進行審議。 2、2018年8月22日召開了第二次會議。本次會議主要內容:審議公司2018年半年度財務報告,同意將其提交公司七屆十一次董事會進行審議。 3、2018年10月19日召開了第三次會議。本次會議主要內容:審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同意將其提交公司七屆十三次董事會進行審議。 另外,在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期間,審計委員會還召開了與獨立董事、管理層及年審機構的事前、事中及事后三次溝通會。具體如下: 1、2018年3月8日召開了事前溝通會。本次溝通會主要就公司2017年度審計有關重要事項、2017年生產經營及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內控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以及2017年年報編制計劃等進行溝通,并審閱了公司2017年初始財務會計報表。 2、2018年3月30日召開了事中溝通會。本次溝通會主要就公司配合審計情況、事前溝通中年審會計師注意事項落實情況以及公司尚需完成的工作等進行溝通;并對年審機構按約定時限出具審計報告進行了督促。 3、2018年4月11日召開了事后溝通會。本次溝通會主要是對公司2017年年度審計工作進行總結,并審閱公司2017年財務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同意將其提交公司七屆七次董事會進行審議。 三、審計委員會主要工作情況 (一)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對公司審計機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和評估,認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工作中,能夠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能夠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能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工作,并保持了形式及實質上的雙重獨立。經綜合考量該所為公司所作的各項審計工作的人員配置、時間安排和審計質量等因素,我們建議公司董事會繼續聘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8年度外部審計機構。 (二)審閱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認真審閱了公司的定期財務報告,認為:公司各期財務報告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恰當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存在相關欺詐、舞弊行為及重大錯報的情況。同時,公司也不存在會計差錯調整、重大會計政策及估計變更、涉及重要會計判斷的事項以及導致非標準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事項。 (三)指導內部審計工作,評估內部控制有效性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積極保持與公司內審機構有效溝通,認真審閱了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認可該計劃的可行性。同時督促公司內審機構嚴格按照該審計計劃執行,認真落實有關審計工作,并對內部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指導性意見。經審閱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報告,我們未發現公司內部審計 工作存在重大問題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已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各項業務按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開展,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投資、信息披露等的內部控制嚴格、充分、有效,保證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正常進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存在影響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四)對關聯交易的審議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對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議, 并發表了書面審核意見,該項日常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了審查、監督作用,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地履行了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和義務。2019年,我們將繼續關注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謹慎行使權力,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監督職能,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審計委員會委員: 王愛華 吳尚杰 徐玉翠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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